清同治十三年(1874)日本藉口琉球漁民漂流至屏東滿州鄉而遭當地原住民殺害,出兵侵臺(史稱牡丹事件),清政府派沈葆楨來臺籌辦防務並派代表和日本交涉撤兵。另一方面積極加強防務,鑑於鞏固安平海防保護臺灣府城,建請建造砲台。利用熱蘭遮城磚材與洋式紅磚建造,四周有護河,引海水灌注,闊約十尺,水深沒頂,城門出入一座,開向東南。
清光緒二年(1876)建竣,其不僅是臺灣第一座現代西式砲台,也配備五門英製阿姆斯脫郎十八噸前膛大砲,威力強大。砲位下原有兩尺厚的三合土屋,作為避砲室和倉庫,昔已破壞,今改斜坡覆土。二十世紀初,大砲毀壞變賣,木橋斷陷,城洞砌磚封閉,一副殘破景觀。民國六十四年,砲台建成100週年時,臺南市政府大規模整建並仿製大砲、小砲,始成今貌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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